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5月23日 星期五   首页 |  期刊介绍 |  编委会 |  投稿指南 |  信息服务 |  期刊订阅 |  联系我们 |  预印本过刊 |  浙江省高校学报研究会栏目 |  留言板 |  English Version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 Vol. 32 Issue (1): 129-    DOI:
栏目 最新目录| 下期目录| 过刊浏览| 高级检索 |
美与审美的评价论和语用学阐释

全文: PDF (86 KB)  
输出: BibTeX | EndNote (RIS)      
摘要 

美是什么?审美是什么活动?迄今为止,众说纷纭.事实上,作为一种公共经验,"美在主观上表现为情感"与"审美是以情感体验的方式进行的评价活动",应是以科学的方法从事实美学研究的两块坚固的基石.美的本质有三个层面:其一,在存在层面上,美是价值.确切地说,美的客观基础或所对应的客观存在是价值.其二,在意识层面上,美是情感也即情性的价值意识.作为倾向性神经兴奋体验的情感是美本身的存在方式即美的本体.其三,在符号层面上,"美"是指称起评价作用(因而对象化了)的情感的语言符号.而审美则是以情感的对象化方式进行的评价活动,简而言之:审美是情性评价活动.

服务
把本文推荐给朋友
加入我的书架
加入引用管理器
E-mail Alert
RSS
作者相关文章
关键词 审美情感价值价值意识评价论语义    
    
引用本文:   
春水. 美与审美的评价论和语用学阐释[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 32(1): 129-.
链接本文:  
https://www.zjujournals.com/soc/CN/     或     https://www.zjujournals.com/soc/CN/Y2002/V32/I1/129
发表一流的成果,传播一流的发现,提供一流的新知

浙ICP备14002560号-5
版权所有 © 2009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浙ICP备05074421号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电话:0571-88273210 88925616 E-mail:zdxb_w@zju.edu.cn
本系统由北京玛格泰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开发  技术支持:support@magtech.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