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Chrome浏览器效果最佳,继续浏览,你可能不会看到最佳的展示效果,

确定继续浏览么?

复制成功,请在其他浏览器进行阅读

再谈古汉语异读系统中去声的外指功能

  • 王月婷
浙江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最近更新:2025-04-10

  • 全文
  • 参考文献
  • 作者
  • 出版信息
EN
目录contents

摘要

前贤在研究动词内部去声异读时,提出了“自动—他动”“内向—外向”以及“使动”“供动”等说法。若着眼于原始动词的语义特征以及异读规则,可以发现上述异读类型具有共性:原始动词记录施事的动作行为(或情感、指令等),异读去声时该动作行为(或情感、指令等)朝向、作用或致益于一个动词原本并不蕴含但此时企图达及的新论元(通常是目的地、对象、与事等),是为去声的外指功能。被指向的新论元通常实现为宾语,抑或用“于/於”介引,这两种形式有及物性高、低之别。

引 言

本文所谓“异读”,前贤或以“两声各义”“一字两读”“歧音异义”“异音别义”“四声别义”等称之,其特点是:原始动词在改变读音(包括声、韵、调)的同时改变其意义、用法。异读的大量出现发生在中古,遂有清儒认为是六朝经师的强生分别。周祖

1、梅祖2、俞3、孙玉4-5、金理6、王月7-8等从方言口语、汉藏比较、异读规则、汉魏音注、周秦韵文、上古声训、上古同源词、语音变化、词义演变、字形分化、语法发展等多个角度,详细论证了异读远自上古。至于去声,清人段玉裁虽有“古无去声”之说,但却无法否认“去声作为一个音类自古存在”,王力在《汉语语音史》中这样阐释:“段氏古无去声之说,可以被认为是不刊之论。只是需要补充一点,就是上古有两种入声,即长入和短入 0 ……为什么上古入声应该分为两类呢?这是因为,假如上古入声没有两类,后来就没有分化的条件了。9]87,96而王念孙、江有诰等一开始赞同段玉裁的“古无去声说”,但后来经过反复研究,都主张古有平上去入四10]40-41。周祖谟《古音有无上去二声辨》更是专门论证上古不但有平入声,而且有上去10。综上所述,不管“古有去声”还是“古无去声”,去声这个音类一直都是存在的,异读远自上古。中古的音义书虽不直接记录上古音,但其音与上古一脉相承。

去声的功能,前贤已多有讨论(如周祖

1、唐11、周法12、梅祖2、金理6等),有几条大致可以确定下来,譬如完成体功能、名词化功能。至于跟动词“增价”相关的那些去声,即前贤所谓“不及物动词异读为及物动词”“一般动词异读为使动词”“内向动词异读为外向动词”等,也涉及部分“名动”“形动”异读,王月婷把它们统一起来,先后用“达及义”“达及态”“增项/增价”来概7-813,洪波则用“指派新论元”来概14。“指派新论元”亦即增项/增价,这类说法比之前分散的研究更具概括力与普适性,但与语言事实仍有一定偏差,比如:(1)增加新论元未必异读去声(例如“反赵盾”“楚败蔡师”);(2)异读去声增加的新论元也未必一定实现为宾语(例如“女娘去於郑庄公);(3)异读去声并不是随便增加新论元,即对新论元是有要求的(例如“走精去固宫”“出昌入於五鹿”都增加了处所但仅前者异读去声,“喜晓去剑”“喜晓上於王命”都增加了刺激物也仅有前者异读去声)。而概括上的偏差则源于对异读规则及用例的认识不到位。

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更多“反例”的挖掘,我们发现最初的“达及”说比“增价/增项”“指派新论元”之类的说法更合适,不过仍然不够贴切。本文在进一步检讨用例的基础上把去声的功能修订为“外指”。所谓“外指”,即施事的动作、行为、情感或指令等朝向、作用或致益于一个动词原本并不蕴含但此时企图达及的新论元。与此相应,(1)动词异读中从无“V去声+受事”(只有“V去声+非受事”),因为“受事”是最自然的蕴含于动词的客体;(2)“反赵盾”“楚败蔡师”这类不及物动词的“使动/致使”也不读去声,因为其宾语或是动作的施事,或是状态的当事,并非动词企图达及的新论元;(3)内向动词(即动作由外向内)也不读去声,当它异读去声时,动作由内转向外(例如“受禅入命于天—帝授禅去我佑”“贷透入粟於监河侯—贷透入子三百金”等)。

那么,具有外指功能的去声涉及哪些用例,V去声究竟带什么类型的宾语?本文将借助用例检讨详说之。此外,亦涉及去声跟“于/於”的纠葛,即:为什么会有“女娘去於郑庄公”“卖名声於天下”“献晓去豣于公”这种兼用去声和“于/於”的用例,以及这种用例跟“受命于天”类用例的区别。最后讨论去声的来源及性质,即去声究竟标记动词的功能还是名词的格。需要注意的是:(1)上古汉语不同时期的句法差异较大,本文讨论限于《左传》及之前的语料;(2)异读究竟反映构词还是构形尚有争议,“滋生”说兼赅二

15]46,56,本文沿用之。

从异读时新增论元的语义角色看去声的外指功能

古汉语异读系统中去声的外指功能,在动词内部异读中大量存在,前贤所谓“及物”“他动”“使动/使谓”“供动”“外向”等多属此类。此外,部分“名动”“形动”异读亦属此类。下面首先讨论动词内部的异读。

若从原始词与滋生词的论元变化着眼,前贤所举用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小类:不及物动词异读为及物动词、单及物动词异读为双及物动词、带直宾的动词异读为带间宾的动词。而不管哪个小类,在异读去声时皆表现出强烈的外指性,这从新增论元的语义角色可见一斑。

(一) “不及物→及物”异读

1.不及物的动作动词,增带对象,异读去声。例如“呼号匣平—号匣去申叔展”“豺狼所嗥匣平—(来瞽)皋[嗥匣去]舞”等。注意:原始词即为二价及物动词者与此不

16,其对象或用“于/於”介引(例如“请籴於宋”“言之於王”),或紧跟动词之后(例如“我思古人”“从穆公”)。

2.不及物的情感动词,增带对象,异读去声。例如“田畯至喜晓上—赵文王喜晓去剑”“恐溪上惧—唯恐溪去缄縢扄inlinegraphic之不固也”“不亦乐来入乎—仁者乐疑去山”等。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充任“因事”的刺激物通常用“于/於”介引(例如“郑伯喜於王命”“公私喜於阳谷”等

3.不及物的位移动词(无界),增带目的地,异读去声。例如“奔走精上—走精去固宫”“疾趋清平—趋清去隅”“来往云上—往云去德”等。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有界位移动词用来表达“界”的处所论元,或紧跟动词之后无异读(例如“至齐乃还”“出其东门”“逾墙”“适齐”“之楚”等),或用“于/於”介引(例如“至于岱宗”“出於五鹿”“逾于洛”等)。

综上,不及物动词在异读去声时增带对象或目的地,此时施事的动作、情感等朝向、作用于对象、目的地等新论元,可证去声具有外指功能。

(二) “单及物→双及物”异读

前贤虽然对此划分了不同类

1-311-12,但它们具有共性,即单及物的动作动词异读去声时指向与论元。这跟去声的外指功能完全吻合,下面详看各类用例。

1.单及物的动作动词,增带与事,异读去声。例如“赏善不遗以平,遗漏匹夫—宁王遗以去我大宝龟”“子不语疑上怪力乱神—吾语疑去女礼”“告见入疾—告见去之悔”“分非平国以禄之—分非去之都城”等。注意,二价动词(例如“言之於王”)、准三价动词(例如“卖明去名声於天下”)与此有别。

2.所谓“内向—外向”异读(或称“关系方向类”):“内向动词所代表的动作由外向内,如‘买’,外向动词所代表的动作由内向外,如‘卖’

2]328。同类用例还有“受禅上命—帝授禅去我佑”“贷透入粟—贷透去子三百金”以及“假见上—见去”“借精入—精去”“乞溪入—溪去”“学匣入—匣去”等。这类用例异读去声时增加与事论元,确实如梅祖麟先生所言去声一读是外向的,只是这并非此类用例独有的特征,因此无须单列,一并归入去声的外指功能即可。

3.所谓“自动—使动”异读。使动,或称“使谓”“致使”,黄坤尧认为是一笔糊涂

17]141,王月婷则据动词的语义特征以及异读规则把动词内部的“使动/致使”分为三18:(1)异读去声;(2)增加*s-前缀(包括清浊交替);(3)从无异读(例如“反赵盾”)。其中异读去声类,即“群臣饮影上酒—晋侯饮影去赵盾酒”“七月食船入瓜—食邪去我农夫及“视禅上其所以—示船去之璧等。这些用例确实含使动义,但正如Dixon所言:“causative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及物化过程,不及物句的主语S究竟跟及物句的主语A还是宾语O一致,取决于语义条件。19]118即,含causative义的用例有可能是致使(S跟O一致),也有可能只是普通的及物化(S跟A一致)。从古汉语异读系统来看,动作动词、状态动词采用不同的运作模1820-21:动作动词按及物化模式运作,异读去声,增加非受事论元,例如“走精去固宫”“吾语疑去女礼”等;状态动词则按致使模式运作,声母增加*s-前缀(包括清浊交替),增加致事论元,例如“晋败並去—楚败帮去蔡师”“葛之覃兮施于中谷—公施书去惠于人”等。饮、食、示等例虽含使动义,但原始词表动作,异读去声时新增与事论,这跟异读去声的其他用例一致,应该一并归入去声的外指功能。至于后两类(即“楚败蔡师”类和“反赵盾”类),其宾语或是状态的当事,或是动作的施事,只能理解为“致使cause…be/使动cause…do”,而不能理解为V+与事,因此没有去声异读。

4.所谓“供动”。“供动”说最先由宋玉珂提

22]156,梅广承23]399,把食、饮、饭、哺、膳、飡、衣、冠、爵、餽、餫、飨、啗、乘、居等例皆包含在内,句式意义为“动词对宾语供给一些什么”(例如“食”对宾语“供给吃的”),以此来反对“使动”说。认为这些用例并非“使动”,与本文不谋而合,但它们真的没必要单列一类,因为“动词对宾语供给一些什么”跟V+与事仍然是一致的,亦属去声的外指功能。提请注意,上述有些用例的“供动”用法出现较晚,已不再异读。

综上,单及物动词在异读去声时增带与事,此时施事的动作、行为、指令等朝向、作用、致益于这个与事新论元,可证去声具有外指功能。

(三) “直宾→间宾”异读

即原始词带直宾、滋生词带间宾(并非双宾式的省略)。以“投”为例:原始词读定母平声,基本意义是“用手使物作抛物线运动”(例如“投袂而起”“投其璧于河”),是带受事宾语(直宾)的及物动

24]85[25]334-336;异读为定母去,其后紧跟对象宾语(间宾),例如“投定去我以”“(知伯怒)投定去之以机”“桀石以投定去人”等,用“以”介引工具(并非受事)。此时,“投定去”向外指向对象,则必有工具,但须用“以”介,是为准三价动24]104

综观上述诸类用例,其共同特点是:原始词表动作行为(或情感、指令等),异读去声时朝向、作用、致益于一个它本身并不蕴含但企图达及的新论元,新论元通常是目的地、对象、与事(下文还有“受益者”,这些论元彼此间有引申关

25]11,79,85),是为外指。此外,部分读去声但未见异读记录的用例也应包括在内,可以细分为两个小类:(1)上古汉语早期即采用双宾式的给予义动词,它们绝大多数读去声且施事的动作行为指向与事,例如“赐之币”“赉尔秬鬯”“天inlinegraphic毖我成功所”“饩之粟”“简畀殷命”26]360;(2)“V去声+对象”用例(其后若跟VP则形成兼语结构),例如“助我举柴”“诲尔序爵”“惎之脱扃”“来劝我战”“迨其谓之”“命彼倌人”“自公令之”“以诏有司”等,施事的动作行为等指向对象或受益者。

去声的这种外指功能通过对比用例可以看得更清楚。(1)“家、居、嫁”这组同源词,“家”是见母二等平声的名词,改变韵等滋生出见母三等平声的动词“居”,异读去声滋生出见母二等去声的动词“嫁”。“嫁”“居”皆为动词,二者相比,“居”是自足的不及物动词,而异读去声的“嫁”则必有指向的对

。(2)“乐”,疑母二等入声记录名词“音乐”,改变声母和韵等滋生出来母一等入声的动词“乐”,异读去声滋生出疑母二等去声的动词“乐yào”。“乐”“乐yào”皆为动词,二者相比,“乐”是自足的不及物动词,而异读去声的“乐yào”则必有情感指向的对象(例如“乐山乐水”)。(3)不及物的位移动词增带目的地时异读去声(例如“走精去固宫”“趋清去隅”“往云去德”),但有界位移动词的“处所”论元却可以只用“于/於”介引(例如“至于岱宗”“出於五鹿”“逾于洛”),其原因在于后者表达动作的完结,跟前者相比不具动作性与外指性。(4)不及物的情感动词增带对象时异读去声(例如“喜晓去剑”),但如果是“因事”,虽同为情感的刺激物,却只用“于/於”介引(例如“郑伯喜晓上於王命”),其原因在于“赵文王喜晓去剑”中“剑”是情感指向的对象,而“王命”却是既已存在的某个具体的命令,它导致郑伯产生了“喜”这种情感(是为“因事”)。

综上所述,引入新论元的方式很多(用“于/於”“以”介引或异读去声等),但只有引发动词动作外指的论元才能让它异读去声,因此把该去声的功能概括为外指是合适的。那么,是否具有外指性就一定异读去声呢?不一定。因为异读自上古就开始衰落,有些已不可考或仅留蛛丝马迹,很难求全责备。此外尚需注意,有些用例兼用去声和“于/於”介引,后面再接着讨论。这里顺带提及,除了动词内部的异读,有些名动异读、形动异读也涉及去声的外指功能。(1)名动异读,根据滋生词的句法特征至少可以分为三

:a.滋生词是不及物动词,例如“四王之王”“周麾而呼”“致远恐泥”“乃缢而死”等;b.滋生词带受事(宾语若是默认的则不在句法表层呈现),例如“衣帛/衣而著绅”“冠章甫/男子冠”“刵(耳)”“渔(鱼)”等;c.滋生词带对象,例如“子庶民”“妻赵衰”。上述用例仅c类去声明显具有外指功能,其他两类很可能由c类发展而6]321。此外还有些用例是带受事还是对象,较难区分,例如“傧鬼神”“薄粉之”“巾之”“若常膏之”等。(2)形动异读也可以分为几个小类,总体来说滋生词具有明显外指性,这里略举几例:a.劳来去,指给劳者以抚慰,例如“三岁贯女,莫我肯劳”;b.远云去,指远离对象(亦即参照物),例如“敬鬼神而远之”;c.“缮禅去甲兵”,即“使甲兵善”——跟不及物动词的致使相类,但异读去声;d.“好晓去好色”,“好晓去”义为“喜好”(与“喜晓去”相类),情感指向对象。

“V去声+于/於+对象”类用例中去声的外指功能及句法解析

“V去声+于/於+对象”类用例相对来说要少一些,其特点是兼用去声及“于/於”作标记,“于/於”介引的是必有论

26]104。具体来说,用例有两类:(1)vi+于/於+对象,例如“(挚仲氏任)来嫁见去于周”,“嫁”必有对象,用“于/於”介引,是为准二价动词;(2)vt(+受事)+于/於+对象,例如“女娘去(女於郑庄公”“卖明去名声於天下”“献晓去豣于公”等,“女娘去(女)”“卖明去名声”“献晓去豣”必有其对象,用“于/於”介引,是为准三价动词。也就是说,这里异读去声的动词跟上文的用例一样指向对象(即外指),只是该对象必须用“于/於”介引。与该表层结构相似但本质不同的是,普通动词的非必有论元用“于/於”介引,其用例也有两类:(1)不及物动词用“于/於”引进其语义并不蕴含的论元,例如“居于蔡”“喜於王命”;(2)二价动词用“于/於”引进其语义并不蕴含的论元,例如“请籴於宋”“言之於王”“投其璧于河”等。当然,上述用例也有共性,即“于/於”皆是低及物关系的标27-28。动词跟非必有论元构成低及物关系这容易理解,跟必有论元怎么构成低及物关系呢?下面详说之。

“及物”是将活动从施事有效地传递给其他参与者的过程,涉及多个部分。其中,名词性成分的可别

、动词对名词性成分的影响度、动词的情状、事件的现实度、句子的时体特征、施事/致事对事件的控制度、参与者的数量等,都对及物性有影响——这些参数的程度越高,及物性就越高,反之及物性就越28-32。那么,“V去声+于/於+对象”类用例是怎么回事呢?下面通过对比用例予以详析。

1.“家见平—嫁见去”“女娘上—女娘去”与“妻清平—妻清去”:“嫁见去”(自家而出谓之嫁),必有对象但不在施事控制范围(就“嫁”而言,施事所能控制的部分是“自家而出”),因此“嫁见去”与对象是低及物关系,所以用“于/於”介引。类似地,“女娘去”(嫁女为“女娘去”)必有对象但也不在施事控制范围(就“女娘去”而言,施事所能控制的部分是“嫁女”),也就是说“女见去”与对象也是低及物关系,因此用“于/於”介引。“妻清去”却不同,“妻”对“夫”而言(“夫”即对象),“妻去聲之”即“使之有妻”,使动结构中致事对对象具有极高控制度,属高及物关系,因此对象置于近宾位置。

2.“买明上—卖明去”与“受禅上—授禅去”“学匣入—学匣去”“贷透入—贷透去”“假见上—假见去”“借精入—借精去”“乞溪入—乞溪去”等同属一类,后者异读去声采用双宾式,“卖”却采用“于/於”字结构(例如“卖名声於天下”),何也?因为“卖”的对象是不受施事控制的(甚至不知其为谁),也即“卖”跟对象是低及物关系,故用“于/於”介引(对象抑或不在句法表层呈现)。

3.“献晓去”与“赐心去

33,它们是一对反义词,二者皆读去声,所记录的动作皆指向对,皆有施事、受事、对象三个论元,但“赐”采用双宾式(例如“赐齐侯命”),“献”却采用“于/於”字结构(例如“献豜于公”),这是因为“献”是下对上的动作,在上者是否接受不是在下者所能决定的(即不在施事控制范围内),换句话说,“献”与对象是低及物关系,需用“于/於”介引(同类用例还有“贡见去于公”“荐精去於鬼神”“效匣去诸刘子”等)。

由上可见,“V去声+于/於+对象”类用例更能体现去声的功能是外指而非增元/增价/增项:动词异读去声,指向对象,此时V去声的及物性得到提升,但能否钩住对象(即实现为宾语)却是未知数。因为,V跟NP间及物性的高低不仅仅取决于V或NP的性质,还取决于V与NP的关系。当V对NP的控制度较低(即V与NP是低及物关系)时,NP虽是必有论元也得用“于/於”介引——这相当于“降格”,既不同于必有论元直接充当宾语的“衣帛”“赐齐侯命”之类,也不同于非必有论元用“于/於”介引的“居于蔡”“喜於王命”之类,这类动词只能以“准二价”“准三价”称之。该类用例数量较少,更常见的是前述“V去声+目的地/对象/与事/受益者”类用例:去声指向新论元,而新论元也由于被指向而获得高凸显度,从而占据近宾位置(受事则被挤为远宾)。

综上,动词跟其非必有论元组合,通常有三种手段:(1)用“于/於”介引(即V+于/於+NP;NP抑或紧跟V之后,例如“君三泣臣”“将使田孟诸而遣之”等,这些用例何以产生有待进一步研究);(2)兼用去声和“于/於”(即V去声+于/於+NP,该NP对V去声而言是必有论元,但对原始词而言是非必有论元);(3)异读去声(即V去声+NP)。以上这个及物性由低到高的序列,看起来是根据动词的非必有论元及物性的高低作进一步区分(跟班图语的“施用”区分层级类似),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去声标记的究竟是动词的功能还是名词的格?

去声的来源及性质

根据Haudricourt

、Forrest34、Pulleyblank35等的研究,古汉语的去声由*-s后缀演变而来。汉藏同源,那么就从藏语的s词缀说。据沃尔芬登(Wolfenden)研究,藏文里的s词缀具有指向功能,被它标记的动词行为作用、朝向或致益于一个间接宾语,例如bsńen-na(朝……走去)、sgrog-pa(对……大声喊)36]7。描述对外界事物或条件的感情或感觉的动词也在这里出现,例如skyo-ba(对……厌倦了)、skrag-pa(对/因/为……感到恐惧)、sdaṅ-ba(对/因/为……生气)、spro-ba(喜好/高兴做……36]46-47等。根据沃尔芬登的分析,藏文里的这个s词缀最初很可能跟动词的方向有关,属于方向范畴。就动词而言,仅少数趋向动词有语义蕴含的固定方向,大多数动词在语义上是不蕴含方向的,于是就通过添加s词缀来指明,后来又从方向进一步扩展到目的地、目标、对象、与事等。这跟上文所述古汉语异读系统中的去声颇为一致,因此有理由认为它们一脉相承。至于这个s词缀的性质,沃尔芬登认为:它标记动词的指向性,抑或是对象宾语的标36]38。意思是,把它看作名词的格标记或是动词的功能标记都是可以的,二者好比“一枚硬币的两个面”。

但就古汉语而言,要兼顾到“V+于/於+NP”“V去声+于/於+NP”“V去声+NP”这整个序列。在这个序列中,“于/於”和去声都可以表明NP是原始动词V的非必有论元,这类论元,孙天

37、苏婧与冯胜38称为“旁格,依此似乎可以说“于/於”和去声都是“旁格”标记。但是,(1)去声和“于/於”可以共现,而“旁格”不太可能同时使用两个标记;(2)去声使用与否关系到动词及物性的高低;(3)V去声后的NP不是受事,但又不是一般的非受事,必须是动作行为指向的目标。据此推测,去声标记的是动词的功能。

换句话说,外指是动词的语义特点,正因如此,V去声并不能决定被指向的论元是否实现为宾语。通常情况下,被指向的论元因为高凸显度而被置于近宾位置(即V去声+NP);但如果V去声对这个论元的影响较小,则需用低及物标记“于/於”,从而形成去声跟“于/於”共现的局面(即V去声+于/於+NP)。上述两种情况,后者及物性低于前者,但被指向的都是必有论元。而比后者及物性更低的则是“V+于/於+NP”,这个NP是非必有论元。可以说,去声和“于/於”各司其职协同作用,才形成了“V+于/於+NP”“V去声+于/於+NP”“V去声+NP”这个及物性由低到高的序列。

结 语

古汉语中跟动词增价相关的那些去声,与藏语中的s词缀一脉相承,本文将其概括为动词的外指功能。一个动词倘若发生了这种异读,则意味着施事的动作、行为、情感或指令等,朝向、作用或致益于一个动词原本并不蕴含但此时企图达及的新论元(通常是目的地、对象、与事、受益者等)。这些被指向的新论元通常实现为宾语,但如果它跟动词之间是低及物关系,则需用“于/於”介引。就表层形式来看,则是把原始动词的非必有论元根据及物性高低作了进一步区分。

参考文献

1

周祖谟:《四声别义释例》,见《问学集》,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81-119页。 [百度学术] 

2

梅祖麟:《四声别义中的时间层次》,见《梅祖麟语言学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06-339页。 [百度学术] 

3

俞敏:《古汉语派生新词的模式》,见《俞敏语言学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00-342页。 [百度学术] 

4

孙玉文:《汉语变调构词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百度学术] 

5

孙玉文:《汉语变调构词考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 [百度学术] 

6

金理新:《上古汉语形态研究》,合肥:黄山书社,2006年。 [百度学术] 

7

王月婷:《〈经典释文〉异读音义规律探赜——以帮组及来母字为例》,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 [百度学术] 

8

王月婷:《〈经典释文〉异读之音义规律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百度学术] 

9

王力:《汉语语音史》,见《王力文集》第10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 [百度学术] 

10

周祖谟:《古音有无上去二声辨》,见《问学集》,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2-80页。 [百度学术] 

11

Downer G. B., “Derivation by tone-change in classical Chinese,” 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Vol. 22, No. 1/3 (1959), pp. 258-290. [百度学术] 

12

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构词编》,台北:台联国风出版社,1962年。 [百度学术] 

13

王月婷:《上古汉语动词内部的达及态构词》,见《东方语言学》编委会编:《东方语言学》第4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63-69页。 [百度学术] 

14

洪波:《上古汉语*-s后缀的指派旁格功能》,《民族语文》2009年第4期,第23-31页。 [百度学术] 

15

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 [百度学术] 

16

王月婷:《从形式标记看上古汉语对象论元与受事论元的区分》,《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第131-141页。 [百度学术] 

17

黄坤尧:《音义阐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百度学术] 

18

王月婷:《关于古汉语“使动”问题的进一步探讨》,《语言科学》2013年第2期,第157-163页。 [百度学术] 

19

Dixon R. M. W., “Ergativity,” Language, Vol. 55, No. 1 (1979), pp. 59-138. [百度学术] 

20

王月婷:《古汉语“及物”系列变读规则解析》,《古汉语研究》2014第2期,第69-80页。 [百度学术] 

21

王月婷:《古汉语“及物”系列变读规则所反映的语言运作模式》,《古汉语研究》2017第1期,第35-49页。 [百度学术] 

22

宋玉珂:《古今汉语发微》,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百度学术] 

23

梅广:《上古汉语语法纲要》,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5年。 [百度学术] 

24

蒋绍愚:《汉语词义和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初探——以“投”为例》,《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84-105页。 [百度学术] 

25

潘秋平:《上古汉语与格句式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 [百度学术] 

26

袁毓林:《汉语配价语法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 [百度学术] 

27

董秀芳:《古汉语中动名之间“于/於”的功能再认识》,《古汉语研究》2006年第2期,第2-8页。 [百度学术] 

28

王月婷:《也谈上古汉语动名之间介词“于/於”的使用》,《语言研究》2021年第2期,第40-46页。 [百度学术] 

29

Hopper P. J. & Thompson. S. A., “Transitivity in grammar and discourse,”Language, Vol. 56, No. 2 (1980), pp. 251-299. [百度学术] 

30

陆丙甫:《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上):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当代语言学》2005年第1期,第1-15页。 [百度学术] 

31

陆丙甫:《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下):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当代语言学》2005年第2期,第132-138页。 [百度学术] 

32

陆丙甫:《基于宾语指称性强弱的及物动词分类》,《外国语》2009年第6期,第18-26页。 [百度学术] 

33

潘秋平:《上古汉语双及物结构再探》,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历史语言学研究》编辑部编:《历史语言学研究》第3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74-94页。 [百度学术] 

34

Forrest R. A. D., “Les occlussives finales en chinois archaique,” Bulletin de la Societe de Linguistique de Parris, Vol. 55 (1960), pp. 39-228. [百度学术] 

35

Pulleyblank E. G., “The consonantal system of old Chinese,” Asia Major, Vol. 9 (1962), pp. 58-144, 206-265. [百度学术] 

36

Wolfenden T. N., Outlines of Tibeto-Burman Linguistic Morphology, London: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1929. [百度学术] 

37

孙天琦:《谈汉语中旁格成分作宾语现象》,《汉语学习》2009年第3期,第70-77页。 [百度学术] 

38

苏婧、冯胜利:《上古汉语旁格述宾式的语法属性与分析》,《语言科学》2020年第2期,第159-175页。 [百度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