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其文本形态来看,《资本论》由一系列“手稿”或“草稿”组成。一般而言,主要指三大手稿,即《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和《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鉴于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的缺席,笔者并不同意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看成《资本论》手稿。
就德文版本而言,马克思生前仅编辑、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1卷的第一版(1867)和第二版(1872)。从1867年到1883年长达16年的时间里,马克思再没有正式出版《资本论》的后续卷册,尽管在此期间承受着恩格斯迫于实践需要的一再催促。在此意义上,《资本论》可以说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
由此,在国内及国际学界就出现了一种观点:马克思《资本论》最终“写不下去了”。而对其中原因,则有不同的说法:既有马克思健康方面的原因,也有形势变化和消化新材料、新情况方面的原因;还有思想内容方面的原因,如有人认为随着研究的深入,马克思推翻了自己之前在《资本论》第1卷所阐释的观点。
不能不说,这是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需要认真对待。特别是,上述第三种原因如果成立,那将是对《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学术价值和思想史地位的根本颠覆。对此问题,笔者在这里提出一种理解角度,供学界同仁参考、批评。这个角度的获取,源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关于《资本论》方法的论述。换言之,《资本论》的方法论基础本身就有助于我们理解《资本论》文本的“未完成性”。
《导言》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提出要严格区分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研究过程和叙述过程。对此,《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二版的“跋文”中也有强调:“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
从《导言》的论述来看,研究过程是一个透过外在现象理解、把握事物深处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是一个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过程,是一个从“无概念”或“前概念”到提炼和结晶出“概念”的过程。与此不同,叙述过程则是一个立足内在的本质和规律解释、说明事物表层现象的过程,是一个从“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过程,是一个从“概念”上升到“思想体系”的过程。
当然,这是在思维层面所做的区分,这种区分本身就是一种思维抽象。在现实中,这两个过程总是相互交织在一起。我们总是通过“研究”,在弄清楚问题之后,才着手写作即进行叙述;但这并不意味着,研究过程中就没有叙述,就不写作。不过,在弄清楚问题之前,这至少不是一种正式的或科学的“叙述”。
在思想史上,古典经济学虽然一直在努力完成“研究”过程,但终究没能摆脱自身的理论局限。作为其最重要的思想成果,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是不彻底的,而大卫·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虽然彻底,但只是一种“强制的抽象”,难以打通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联系,难以立足本质和规律说明现象特征(最典型案例就是陈葡萄酒问题)。其根本缺陷则在于,或者把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混同为叙述过程和叙述方法,以前者取代后者;或者对后者缺乏理论自觉,致使其整个叙述过程都难言科学。至于庸俗经济学,压根儿就排斥对本质和现象的区别,其抓住现象的特征反对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既谈不上科学的研究也谈不上科学的叙述。
借助于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马克思实现了经济学叙述过程和叙述方法的科学化。正因如此,马克思公开承认,在关于价值理论的叙述中,“有些地方……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
1.叙述过程和叙述方法说到底是一个谋篇布局问题,其核心任务是处理和解决概念的逻辑顺序和理论体系的建构问题。马克思提出的基本原则是“简单概念”在前,较为复杂的概念即“具体概念”在后。这是因为,具体概念总是包含着简单概念的规定,不说明简单概念就难以进一步说明具体概念或复杂概念。
以此来看,第一,在《资本论》第1卷中,从“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就是一个从简单概念到具体概念的叙述过程。因为,如果说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因而包含了商品规定;那么,资本既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也是一种特殊的货币,因而既包含了商品规定也包含了货币规定。
第二,从《资本论》第1卷到第2卷的思维进程来看,也是如此。例如第2卷在分析资本的循环和周转时,所论及的三种资本形态即“商品资本”“生产资本”和“货币资本”,显然都是比第1卷的商品、货币和资本更为复杂、更为具体的概念,都处于从抽象到具体的上升过程中。
第三,《资本论》第3卷相对于第2卷和第1卷,已经是一种“思维具体”,其中的概念因而是最具体、最复杂的。例如“生产价格”概念,就既包含了价值、货币和资本等规定,也包含着竞争、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等规定。这些概念既是向现象层面的感性具体的回归,又是对感性具体之“感性”的超越,即使之向本质抽象层面的“理性具体”升华,从而成为一种“思维具体”或“思想具体”,成为一种“被理解了的具体
2.从研究过程与叙述过程的关系来看,这两个过程在思维方向上正好相反,是两个相反的过程。用马克思的话说:在“完成”研究过程之后,思维行程须“回过头来
这样,单是从逻辑上就可以推定,如果说《资本论》的叙述过程是依循“第1卷→第2卷→第3卷→第4卷”的顺序向外展开的,那么,其研究过程则正好相反,是依循“第4卷→第3卷→第2卷→第1卷”的顺序向内推进的。
因此,相对而言,《资本论》第1卷的概念的抽象程度是最高的,而在《资本论》第1卷中,第1篇的商品和货币概念的抽象程度又是最高的。对此,马克思在《序言》中曾讲:“以货币形式为完成形态的价值形式,是极无内容和极其简单的
如果把研究过程看成是内在地“构思”一则故事的过程,那么,叙述过程就是向外“讲述”这个故事的过程。就思想内容而言,马克思完成了“构思”即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过程,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的“人体解剖”和科学认识。在此意义上,它是一部“完成”了的著作;而“未完成”的则是其叙述过程,马克思没有把构思好的内容完整地讲出来。这就是笔者对《资本论》文本未完成性的理解。显然,这种未完成性是由“外在原因”所造成的“外在形式”的“未完成性”。
面对《资本论》叙述过程的“未完成性”,历史上,可以由恩格斯和考茨基接着完成;在当下,我们也可以接续恩格斯和考茨基来完成。但如果像一些人所言,是研究过程的未完成,换言之,是思想内容即所谓的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方面的未完成,那就无疑宣判了马克思思想的死刑。并且,如果是思想内容方面的未完成,那么,马克思晚年希望恩格斯在他逝世后对《资本论》手稿有所作为的提示,就会被误认为一种不负责任的逃避和推诿。而以上论述充分表明,这些观点都有悖于思想史的基本事实。
(本文根据笔者在2021年11月15日“M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