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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自然”在道家哲学中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自己如此”“自然而然”“固然”“通常如此”“常然”“天然”“必然”“当然”。它是道家哲学体系的核心范畴之一,具有总贯体系的意义。在道性论中,它是本体的四个基本性质之一并在其中占据核心地位,贯通形而上与形而下。在性情论中,自然指无意识状态下的本然性。在价值论中,自然即对自己如此状态的认识和评价,兼具描述与规范的双重功能。在实践论中,自然经由价值论转化为实践论后呈现为人的行为原则即无为。自然在实践论中的运用主要是处理人与外界的关系及人内部的身心关系。道家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都以自然为基本的价值观,自然也是指导境界建构和提升的基本价值观念。自然在从内在方面彰显道家的非实体性哲学特色的同时,也从外部,在与儒家、佛教的对比中突显了道家哲学的特色,还是梳理道家与儒家、佛学互动关系史的一条思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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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03 February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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