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刘召峰 %T 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社会形式——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核心概念考辨 %0 Journal Article %D 2020 %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R 10.3785/j.issn.1008-942X.CN33-6000/C.2020.04.171 %P 5- %V 6 %N 4 %U {https://www.zjujournals.com/soc/CN/abstract/article_12524.shtml} %8 2020-07-10 %X

“社会形态”是马克思仿照“地质层”概念而创制的用以标示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新概念。“经济的社会形态”概念中的“经济”,既可以理解为观察社会形态的视角,也可以理解为社会形态的经济方面或部分,但不能把“经济的”理解为社会形态的特征限定,认为除了经济的社会形态,还有非经济的社会形态。“社会形式”与“社会形态”的内涵既有同也有异:它们都可以在社会发展阶段的意义上使用,但“社会形式”还可以在社会形式规定性的意义上使用。二者在本质上的相通之处在于:物、人的劳动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获得的社会形式规定性,是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形态)进而是整个社会发展阶段(社会形态)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