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操小娟 徐妹 杜丹宁 %T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制度构建 %0 Journal Article %D 2019 %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R %P 167- %V 5 %N 6 %U {https://www.zjujournals.com/soc/CN/abstract/article_12378.shtml} %8 2019-11-10 %X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的权利关系本质上是利益关系,三权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宅基地利用中个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要解决这些利益冲突,使三权关系得以明晰,应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下确立住房土地成本最小化原则、“三产”土地配置最优化原则和集体土地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并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分别建立宅基地资格权制度、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