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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3, Vol. 33 Issue (2): 81-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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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历史视野中的西方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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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权利理论是近代自然法学说的要义和核心,它克服了自然法的不确定性和实证主义的恶法亦法思维,为西方人权奠定了基础,推动了权利理论和权利形态的历史性转换,即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实然权利"这一历史转变.这一转变过程发端于古希腊,经罗马法学家和中世纪经院学者的传承和提升,最终在近代法学家们的手中得以完善.英国经验式的自然权利和欧洲大陆先验式的自然权利,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权利理念和实践模式."自然权利-人权"理论实现了对自然法和实证主义的超越,为美、法两国革命和20世纪国际社会的人权建设提供了历史基础和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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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法自然权利人权实证主义    
    
引用本文:   
陈林林. 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历史视野中的西方人权[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3, 33(2): 81-.
链接本文:  
https://www.zjujournals.com/soc/CN/     或     https://www.zjujournals.com/soc/CN/Y2003/V33/I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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