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度较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对人体健康可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制订对人体的容许辐射限量是必要的,即通常所称无线电波辐射的卫生标准。目前国际上约有十几个国家作了规定,其相差甚为悬殊,主要由于对它的生物学作用性质和机理认识上的严重分歧所致。从而在所使用的频段范围、强度的衡量单位以及容许限量值上都有很大的差异。
姜槐. 电磁波卫生标准的研究进展[J]. 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 1983, 12(1): 28-32.
https://www.zjujournals.com/med/CN/Y1983/V12/I1/28
C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