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王小钢 %T 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利益和权利基础 %0 Journal Article %D 2011 %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R %P 50-57 %V 41 %N 3 %U {https://www.zjujournals.com/soc/CN/abstract/article_10286.shtml} %8 2011-05-10 %X

除了具有公共利益的均享性和普惠性外,环境公共利益还具有共同善和自然人独立享受的特征。环境公共利益是一种与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相并列的人之利益。环境公益诉讼旨在保障环境权利,预防和救济“对环境本身的损害”。环境公益诉讼不应包括基于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提起的环境侵权诉讼,也不应包括以动物为原告的动物权利诉讼。